征地议价:政府与市场的和谐构建
【出 处】:《
财经科学
》
CSSCI
2010年第5期 47-54页,共8页
【作 者】:
张期陈
[1] ;
胡志平
[2]
【摘 要】
政府规制征地活动的合理性表现在它引致合理征地补偿价格的形成,而非取代参与征地活动的市场主体进行计划定价。与政府失灵相反,被征地村民集团与用地方集团直接进行征地议价可能导致市场失灵,其原因在于被征地村民集团的利益短视和用地方集团的用地成本最小化动机。在征地活动中,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都合理发挥出来才是增进社会福利的最优选择。征地议价机制为政府与市场的和谐构建提供了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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